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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化妆品和化妆品进口环节将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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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和《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明确了取消征收消费税的化妆品范畴及征收范围的税率。
出处 《商业会计》 2016年第21期5-5,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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