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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继续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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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7号)。《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出处 《商业会计》 2016年第21期5-5,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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