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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鼓励和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到大名投资兴业,现对入驻大名工业园区的工业类项目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入驻园区的项目,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250万元/亩(不含土地价款)。项目用地实行挂牌出让,按照国家规定的出让程序办理用地手续,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不低于5.6万元/亩。
出处 《乡音》 2016年第11期F0004-F000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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