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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社会保险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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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川人社办发[2016]122号)9月25日起,我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登记制度改革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统一采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也不对已参保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和验证。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6年第9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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