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等食品"三小"在我国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的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出处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6年第10期32-32,共1页
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