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民法典编纂的成年人监护立法中,老年人监护立法应结合我国的立法传统和现实状况,采用概括+列举的方式,概括成年人监护的对象,在监护对象中列举老年人这一因素;宜单设一小分节"老年人监护",对老年人监护的原则、程序等老年人特殊需求做出规定。老年人监护的原则应包括自愿原则、必要性原则和最佳利益原则;老年人监护的程序涉及开始和评估程序,老年人监护的正当程序保障等。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31-137,共7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