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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教育从骨感走向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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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情境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的、以形象为主体的生动具体的场景,引起学生的态度体验,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并使学生的心理机能得到发展的教学方法。教育家第斯多惠说:“教学艺术的本质不在于知识的传授,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我采取了情境教学法,寓枯燥、刚性的法律知识于丰实、唯美的教学情境,触动学生灵魂,实现互动生成。
作者 赵丽红
出处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中旬)》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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