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卡特尔(cartel)是由一系列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所构成的组织,其目的在于提高该类产品价格和控制其产量。由于卡特尔对竞争具有高度危害性和隐蔽性,促使各国在反垄断中引入宽恕制度,鼓励卡特尔成员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合作,执法机构则为申请者保密。但在实际中,卡特尔受害者的民事诉讼常常要借助反垄断公力执行已取得的成果,因此,宽恕制度与反垄断民事诉讼有冲突。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宽恕制度中申请者保密规定不足,致使对垄断协议惩处力度不足。因此,应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宽恕制度申请者保密规则,恢复市场秩序。
出处
《大连干部学刊》
2016年第11期52-5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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