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卡尔·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一书构思宏阔、思想精微,乃探询法学方法论的经典著述。但要真正理解本书的思想,就不能仅仅停留在"方法"的技术性层面。该书第2章总论法学的一般特征,围绕规范的言说和思考方式以及法学在方法论意义上可能具有的知识贡献和反思意识进行了透彻阐发,是理解本书论述的关键。本文即以第2章为分析对象,对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思想进行了一些批判性的解读,寻求支撑法学方法的理据,探讨方法和专业化的法学以及法律本身的内在关联,从而对法学和法律人的独立思考和价值导向的可能性及其困难之处,从方法的维度做了必要的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