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事物的根据以及对这一根据的根据进行发问的方式,即"穷理",这是哲学作为智慧之学的根本所在。从哲学史看,中国的道德哲学所追究到的道德根据主要有"人性"、"天(理)"、"良知"等。西方哲学所论究的根据中最有影响的是柏拉图的"范型"、康德的"先天范畴"、"道德律令"等。如果继续追问这些根据是如何可能的,即它们是经验的或是先验的;是情感的或是理性的;是事实的或是规范的之类的问题,那么我们就深入到它们的底层。在各种哲学给出的不同根据("理")之间,何者是应当被接受的?对此做出选择的标准是"合理性"。合理性的原则包括:(1)可信原则。如果理论p在系统上是自洽的、可信的,那么p就是合理的。(2)比较原则。如果理论p比理论q在可推导出的结果上是更可接受的,那么p就是比q更为合理的。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60-64,152,共6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当代知识论的系列研究"(项目号:14ZDB0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