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执法的法治方式是以法治思维为先导,以法律规定为依据,遵循和运用法律程序处理和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方式方法。近年来,警察机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执法模式,从而也就决定了警察执法行为的法治性必须具备宪法法律规则至上、程序公正优先、制约权力与保障权利等基本特质。基于此,警察执法应该以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架构,构建相对完备的法治框架体系。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43-147,共5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PAPD)资助项目
公安部重点课题"警察权法治化的指标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15LLYJJSS004)
江苏警官学院警察法治学术创新团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