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服务机构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提供社会服务,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社会服务机构应树立品牌意识是由其性质决定的。树立品牌意识是社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社会服务机构形象建设的基点。社会工作不是"万能"的,一定要厘清社会工作的职业边界。
出处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第11期39-41,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SHIJIAZHUANG MUNICIPAL COMMITTEE OF THE CPC
基金
2016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民生调研专项课题"河北省社会工作发展现状调查与发展对策研究"(20160161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