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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肇事 单位也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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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刘某是我公司的小轿车驾驶员。今年2月的一天,刘某驾驶公司的轿车赴饭店宴请亲朋,酒后驾车回家途中肇事撞伤范某,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司法鉴定,范某构成五级伤残。就事故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及我公司赔偿其全部损失。请问,单位对公车私用过程中交通肇事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 潘家永 小宜
出处 《江淮法治》 2016年第22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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