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已引起我国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并取得了较多的研究成果,但偏重于理论研究,对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研究较少。本文通过对安徽省协商民主试点单位的实践研究和分析,对安徽省在开展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特别是针对涉及公共产品等重大事项,在协商主体、内容、程序和范围等方面应加强相关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设,予以充分的保障。针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出处
《河北企业》
2016年第12期163-164,共2页
基金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课题成果
项目编号:QS20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