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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贻琦:一切按规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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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31年,梅贻琦担任国立清华大学校长,一到任,他便放弃校长传统的特权,家里的电话费、佣工的薪金,以及学校补贴的两吨煤,他全部要求自费。八年抗战期间,清华、北大、南开三校在昆明重组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梅贻琦任校务委员会常委,主持校务工作。他与普通教授一样,租用的是窄小的民房,内部陈设极为简陋,两把硬椅子放在台阶上,就算是客厅。学校曾给他配了一部小车,但当时物价飞涨,他毅然封存了汽车,辞退了司机,外出应酬时,则以人力车代步。
作者 张帮俊
出处 《师资建设》 2016年第10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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