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3月23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就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作说明。1998年10月29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济特区法规《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出台对规范我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保障物业管理行业有序发展发挥了良好的促进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