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公告
摘要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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