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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修宪提高个私经济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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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15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最令人关注的是关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条款。 此前,我国宪法规定: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个体经济。
作者 思宁
出处 《开放潮》 1999年第4期19-20,共2页 Greatt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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