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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走私”论可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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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湛江特大走私案,令人触目惊心。你看,光林春华一人就有4艘油轮,还自己修建码头,开办仓储公司,运输、仓储、销售成龙配套、规模巨大、以致于有人形容说,如果林春华一发威,连当地公安局的车都没油用。走私也象做合法生意一样,压根用不着遮人耳目,可见明目张胆到何等地步!
作者 傅发春
出处 《开放潮》 1999年第6期28-28,共1页 Greatt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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