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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首要责任是提供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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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惊闻重庆市发生金融风潮,200余家公司以高息揽存,筹集巨额资金后,出现巨额亏损,给居民造成巨额损失,地方政府以巨额财政资金进行补偿,才予平息。实际上此类地方性金融风潮已经频频发生,如湛江基金案,郑州集资炒股票案,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外债案等,都与地方政府行为有关;或者由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以高利息为诱惑,招揽当地居民存款;或者政府支持设立各种名目的基金;或者政府为本地企业提供担保举借外债,或者通过在香港的“窗口公司”举借外债。
作者 杨帆
出处 《开放潮》 1999年第11期34-34,共1页 Greatt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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