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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明确“国Ⅱ”农机补贴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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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要求,各省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不得为2016年12月1日后购置的“国Ⅱ”柴油机的农机产品办理补贴,一经发现应采取措施并报告环保部门,视环保部门查处结论作最终处理决定.
出处 《农机科技推广》 2016年第11期20-20,共1页 Agriculture Machinery Technology Exte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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