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探讨了吐峪沟新出光绪十七年"葡萄园当卖契"。对契中"当卖"作了界定;对其与"租籽"的关系作了厘清。论证了"当卖契"实质上是以葡萄园作抵押的抵押借贷,证实了在内地普遍行用的"以谷付息"的典当方式在清末吐鲁番地区的民间也已出现。对当卖"不计年限"作了分析。而此前学者们对吐鲁番地区这类集买卖、借贷、租佃三者于一体的复杂的土地交易方式鲜有提及。
出处
《西域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27-32,共6页
The Western Regions Studi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丝绸之路出土各族契约文献的整理及其与汉文契约的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4ZDB030)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