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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立法的重点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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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法治手段实现对网络社会的有效治理,迅速推进和加强网络立法工作,是当前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任务。就互联网立法而言,我国应当采取专门立法的模式,不宜制定一部大而全的"互联网管理法",具体理由在于:第一,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涉及范围过于广泛,很难抽象出一套普遍适用的治理原则和行为规范。第二,互联网本质上是一种信息技术手段和社会公共资源。
作者 王利明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21期79-79,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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