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纵观世界各国政策性银行的发展过程,不难发现政策性银行在弥补商业性金融机构不足,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光环下却难以掩盖一个问题:自政策性银行成立至今,其在法律层面基本属于空白状态。法律层面的空白很大程度上因为目前对其还没有一个很好的界定,政策性银行本身具有很大的特殊性,法人属性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若要解决政策性银行目前的发展困境,明确法人属性,完善立法为首要任务。
出处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83-86,共4页
Journal of Fuy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