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章明确规定: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如果党员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早在二大党章中就专列“党费”条款,规定了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并在“纪律”专章中强调:对“欠缴党费三个月”的党员,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这是我们党关于党费的最早规定;在党的五大做出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我们党进一步将“缴纳党费”确定为党员的基本义务,上述规定为后来的各次会议通过的党章所坚持,缴纳党费成为我们党的一项基本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