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主要体现在实现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欧盟在利用政府采购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走在了各国的前列。欧盟通过政府采购协议及相关政府采购指引,将政府采购作为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工具。为实现其目标,还制定了具体的标准。我国政府采购法也在立法时考虑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更多的是宣誓性和原则性的,缺乏相关的具体措施。在保证政府采购公平性和透明性的同时,我国政府采购法应借鉴欧盟立法,确认政府采购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标准。
出处
《生产力研究》
2016年第11期110-114,共5页
Productivit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