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是政府对企业投入的重要资产,在进行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如何处置土地资产是关系到国家切身利益的大事.一、土地资产应以独立的形式从国有股中分离出来马克思指出:“土地……是人类永远不可缺少的生存条件和生殖条件”,只要合理利用,其肥力或生产力可以不断提高,成为永久性的生产资料,故我国古代有“存土如存财”的说法.同时由于土地在我国呈价格不断上扬的态势,这样,土地资产价值除股市价格上涨之外,自身也在不断地增值.相比之下,国有的其它任何一种生产资料在使用过程中,都会逐渐陈旧式受到磨损,最后报废,而土地则不会.
出处
《湖南经济》
1995年第2期48-49,共2页
Huna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