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利用经济合同行骗的四种伎俩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实而虚之——空头合同。从表现上看,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一应俱全;但骨子里,不法分子玩花样,为引你上钩,价格信口开河,信誓旦旦打动你付罢现款后,则人去楼空,货不到位。某市一新成立的物资公司急需一批特种型号钢材,外出业务员跑遍了大半个中国,皆因价格和质量问题难以成交。正当经理踏破铁鞋无觅处时,一位手提密码箱,腰挂“大哥大”,风度潇洒的赵君飘然而至,说是手头有一批特种型号的钢材苦无出路。经理一听喜上心头,连夜随赵君乘火车赶到邻省某市,一谈价格,果然比市价便宜许多,当即签定合同。经理正要按程序付定金,赵君却笑着拒收:“定金免了吧,付了银行现汇就算正式成交,合同都签了,还担心我赖吗?”经理求货心切,合同白纸黑字,想想也是,旋即派人回去取来汇票。在交汇票前,心细的经理说先看看货,赵君马上满口答应,顺手招来一辆“的士”,左弯右拐,终于停在一个大仓库前,透过铁栏杆,赵君指着堆成山似的钢材,这下信了吧?经理看到货就在眼前,当下交了汇票。可等几天后带车来取货时,仓库负责人一脸惊讶,他们根本没有与外单位签定任何供货合同,等再到宾馆里找赵君,他早已黄鹤西去。原来。
作者 杨继根
出处 《湖南经济》 1995年第8期39-39,共1页 Hunan Econom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