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是“五个系统”、“六个站”,即农业生产主管部门服务系统、供销合作社系统、科技咨询服务系统、金融服务系统、农工商联合公司系统;农技站、农经站、畜牧兽医站、水电站、农机站、蚕桑站。这些组织和机构为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诸如:服务的点少、人少、资金少,又各自为政、自成体系,未形成合力,不能适应当前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供销社、农资公司和乡农技站在化肥、农药、农膜等专营商品经营上矛盾大,互不相让;村级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完备,服务能力受限制等。为此,很有必要改革和加强地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出处
《湖南经济》
1995年第9期28-29,共2页
Huna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