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当暴利横行,各地政府纷纷采取反暴利措施之际,1994年8月杭州金龙商厦顺时应势率先在商界实行自我革命,举起了反暴利的大旗,打出了“十点利”销售的招牌。所谓“十点利”,就是所有商品的经销差价一律控制在10%的毛利以内,在“十点利”的前提下,确定各种商品的销售价。金龙商厦将美容品、洗涤用品、儿童玩具、搪铝制品、玻璃瓷器、民用五金、鞋类等上千种商品的标价,均以进货部门的含税发票价(或批发价)为基础价,直接在商品标价签上注明,接受消费者、厂商的监督。
出处
《湖南经济》
1995年第11期56-57,共2页
Huna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