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法规滞后。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已有近六年的时间,但至今还没有一部《期货法》。在这一期间,监管部门颁布了一些暂行规定,但这些规定涵盖内容不全,不具备成文法律的严密性,因此,难以避免以下弊端:一是各自为政。关于期货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存在局恨性,难以兼容,不利于公平交易和交易的发展。二是政出多门。各交易所管理机制既不一致,章程规则更如“八仙过海”,使期货市场缺乏统一性。三是随意干预。在期货市场发展的探索试点阶段,行政干预尚不可避免,但亦须对其方式、方法、程序予以法律规范。随意性强不利于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市场分散。目前,我国的试点交易所为十五家,与国外期货市场比较,交易所数量偏多,市场过于分散。由于市场分散,往往出现品种重复,过度竞争,投机性增加,价格不具代表性,易被大户操纵,资源大量浪费。 (三)品种选择上有方向性偏差。时下我国期货市场交易的期货合约多为小宗商品,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微乎其微。由于近年来物价形势的不容乐观及种种原因,政府先后取消了石油、煤炭、白糖、大米、小麦、线材等期货品种,期货合约的小型化是时下不得已的选择。但此选择也确实带来了众多的问题。首先大户操纵频频发生,小品种成为庄家的天堂。
出处
《湖南经济》
1996年第7期59-60,共2页
Huna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