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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开物价与收入补偿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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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跳出“价格双轨制”陷井我国的价格改革现在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是继续推进改革、全面放开物价?还是暂停改革、维持现行的价格双轨制?对此,人们持有不同意见.笔者认为,我国当前仍应全面放开价格. 首先,从企业来看,在当前价格实行双轨制条件下,一部分企业的产品价格由国家控制,而另一部分企业产品的价格则由市场调节,并且由国家控制的产品价格一般偏低,而由市场调节的产品价格常常偏高,由于在当前经济普遍短缺的情况下,国家常常难以按计划价格供给那些受其控制企业所需要的全部燃料和原材料。
作者 王东京
出处 《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1989年第5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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