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十年对外开放,我国在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从1979—1988年,我国共签订外商直接投资合同近1.6万个,协议外资金额281亿美元,实际投入约110亿美元。其中1988年批准的外商直接投资合同数5,897个,协议外资金额52.58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4%和42%。从总量和增长速度上看,我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所取得的成就无疑是喜人的。但从结构方面来分析,却隐藏着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第一,外商直接投资的资金来源以港澳居多。从1979—1987年,我国实际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及其它投资(指外商在开展补偿贸易和加工装配业务中提供的设备以及融资性租赁中提供的设备)额为109.5亿美元,其中港澳地区61.9亿美元,占56.5%。在1987年实际利用的外商直接投资中,港澳资本占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