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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近年台湾教师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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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湾教师法制建设主要围绕《教师法》、《师范教育法》与《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等三个法例为中心进行。其中《教师法》是台湾近年来新拟定的唯一一项教育法案,《师范教育法》与《教育人员任用条例》则是对原有的旧法例进行修订。“三法”共同构成台湾教师培养、使用、管理的制度体系,其内容彼此相关、相互重叠,各有侧重,未来《师范教育法》以规范师资培育为目标,《教师法》以教师资格认定为目标,《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以规范教育人员任用程序为目标。
作者 黄京钗
出处 《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1992年第4期52-5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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