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八十年代以来,农民负担问题作为我国社会的“痼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首先应当认识到,现阶段农民负担问题,其一是发展和增长中的问题,农民生活水平是相对下降而不是绝对下降;其二是属于体制转换中的问题;其三是属于社会急剧变迁中的问题。旧体制下农民生活水平下降表现为集体经济的停滞,属隐性特征,而新体制下农民具有相对独立性,国家通过基层行政组织,直接从农民手中征收税款,一些非政府系统的部门和单位,也通过基层行政组织向农民摊派,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负担问题呈显性特征,农民很容易将负担过重的原因归之于政府,从而造成国家和农民关系的紧张。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请详读《对现阶段农民负担的省思》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