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经济法的产生,学者们往往拘泥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二者矛盾的演化及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其立足点要么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要么是“具体的经济法律的出现”,都认为当国家开始借助于政府职能通过法律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之时经济法就诞生了,然而,这些理论观点忽视了国家干预的不同内涵,在不同的国家,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国家干预的内涵是不一样的。垄断的产生、大危机的爆发、战后的百废待兴、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流行、自由主义经济学思潮的批判为国家干预提供了契机,而国家干预的宏观性则奠定了经济法产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