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国人在华就业等事项,各个地区在具体某个事项上的操作都不爆相同。然而,在外国人就业证方面,有几个条件是必须满足的。第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第二,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第三,外国人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就业或在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且从事不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6年第44期62-62,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