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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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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网11月23日讯记者从山东省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具备一定条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
出处 《齐鲁周刊》 2016年第42期6-6,共1页 Qilu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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