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12日,内蒙古部署开展打击新型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此次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将重点打击依托微信平台,以“微商”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名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犯罪活动。内蒙古要求各盟市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行动中加强与公安经侦、网络运营商等对口部门的联系,与之联合开展案件线索梳理排查和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同时部署市、县开展线上线下线索排查,防止出现网络传销“洼地”。
出处
《中国信息安全》
2016年第11期21-21,共1页
China Information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