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1月15日下午,南京市西康路33号礼堂笼罩着严肃凝重的气氛,此时此刻,分布在江苏13个省辖市分会场的人们,同样神情肃穆。江苏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正在举行。省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向全省党员干部提出了6条“警示”,其中,有一个名字作为反面典型被反复提及: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徐国健是全国第一个因受贿而落马的在任省级组织部长。他的特定职务决定了其为他人谋取利益方式的特殊性。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而组织部部长,作为治官的官,其腐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严重。
出处
《检察风云》
2016年第23期60-62,共3页
Prosecutorial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