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28日,河北省磁县总工会经过培训为首批24名人民调解员和31名法律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并建立了人民调解员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管理制度。工会系统人民调解员和劳动法律监督员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优先考虑有良好职业素养、公道正派、群众威望较高的人员,主要由全县工会干部、司法部门等从事人民调解和劳动关系调解的工作人员组成。磁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人社局负责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和劳动法律监督员进行有关方面的专题培训。
出处
《工会信息》
2016年第33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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