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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公众号侵权被判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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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智合法律新媒体"在经营过程中未经权利人许可,将熊律师享有著作权的文章修改标题后使用在该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向公众传播,该行为已构成侵权。近日,海淀法院审结了一起律师起诉上海之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微信公众号"智合法律新媒体"(zhihedongfang)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案情原委原告熊律师诉称,2013年5月3日至2013年7月10日,他分四次在个人博客发表作品《律师使用说明书》第一版,自此该文被难以计数的网站、博客转载。
作者 文海宣
出处 《中关村》 2016年第12期88-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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