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折旧,从会计的角度看实质是固定资产在资产使用年限内系统和合理的分配过程;从税务的角度看其作为合理的成本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具有税收挡板的作用。税法赋予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权,纳税人如果对折旧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就可以合理地降低企业税负,为企业创造价值。笔者认为折旧纳税筹划应在综合考虑折旧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基础上以税收优惠政策为切入点合理筹划,片面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不是明智的选择。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6年第11期118-119,共2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