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中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1二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的意见》),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提出明确要求和政策措施。文件发布以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欣喜的观点认为,国企改革中员:[持股为主人翁的地位奠定了基础,也有观点抱怨,文件限制太严,几近不具备可行性;更有观点认为,混改企业员工持股须谨防国有资产流失,少数员:[持股可能会挫伤多数员工的积极性,等等。
出处
《国企》
2016年第10期18-2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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