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矫正是一种开放式的刑事执行方式,这对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但司法实践中对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意识不强、职权有限、手段单薄、效果不佳。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恰恰是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着力点和最有效的手段,实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与检察监督的有机统一,有利于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增强社区矫正的效果,推动检察监督深入开展。
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5期125-128,共4页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14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下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探究"(2014SJD46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