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但在旅游开发中无法通过门票收费等市场行为来满足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及传承。文章以旅游税的相关理论为基础,结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案例,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特征,分析少数民族地区开征旅游税的角度的合理性,并通过国内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开征旅游税的相关建议。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160-164,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旅游法实施后居民休闲福利变化与公共旅游资源开发管理"(14XJY029)
延边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延边地区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20141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