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纵向合作、横向合作,以及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相互支撑、相互促进乃至相互融合,初步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形成农户自我经营与服务模式、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合作模式和市场化交易模式等多种运行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建设现代农业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它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适度规模经营;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理念、加速现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广大农户分享现代农业的发展成果。但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目前仍处在初级阶段。各级政府应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长期稳定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提供产权保护;改变政府的扶持方式,逐步取消对特定"主体"的扶持,全面转向"项目"支持;财政支持项目中应加大人才培育的支持力度;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47-53,共7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自然基金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群重点项目"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与农民合作社发展"(7133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