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隐名出资人的股东资格认定问题,因《公司法》缺乏相关的规定,导致实践中对其股东资格认定处理标准不一,严重地影响到了司法的权威性。理论界对待此问题提出了实质说、形式说以及折衷说,但都各持己见。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出台,肯定了隐名出资人取得股东地位的可能性,并对隐名出资问题作了相关的规定,但其本身仍有诸多不足之处。本文从隐名出资人股东资格的认定学说入手,对其进行论析并提出认定的原则和要件,通过分析隐名出资人的出资义务和责任阐述对第三人的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