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设立,反映了我国打击恐怖活动犯罪的基本态势,体现了反恐任务的新要求。从刑事政策的角度考察,本罪的实质在于预备行为的实行化,体现了从严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立法精神。本罪的适用,不需要同时引用《刑法》总则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但其自身可能存在着相应的犯罪预备形态。同时,要注意《刑法》与《反恐怖主义法》等其他法律的衔接。
出处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5期10-15,共6页
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6SKJD02)的阶段性成果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创新团队"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