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动物保护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动物保护立法能够有效地解决人与动物关系所引起的社会问题。台湾地区动物保护立法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立法经验比较成熟,各项动物保护制度也在逐步完善。借鉴台湾地区的动物保护立法经验,为我国大陆地区的动物保护立法做出探索和努力,对保护动物、处理好人与动物的关系和建设文明法治国家有着重要意义。
出处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75-79,共5页
Journal of Yancheng Teachers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AYCY2015203)